支持香港人民的自由人權,抗議習近平集團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二十三條

中共花了近27年的時間,終於實現了習近平中共黨魁們夢寐以求的全面佔領香港。當中共香港的政客們完全像大陸一樣“全票”通過為鎮壓香港自由民主人權的香港23條時,匪徒們宣稱,我們準備了26年多,今天終於實現了(霸佔全香港的目標)! 罪惡的23條,既:《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2003年,香港政府喺香港立法會提出《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文內容侵犯人權,破壞言論自由,曾多次激發50萬甚至百萬人參與的大遊行反對。 該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用意是促使立法禁止任何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1]內容主要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2002年至2003年期間,《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立法過程在香港引起巨大爭議,最終終止立法程序。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並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施行,但此舉不等同取代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 2024年3月8日,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式刊憲並正式在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進行首讀,同月19日二讀、三讀通過。準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簽署後同年3月23日刊憲生效[2][3]。國安條例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原則[4][5][6]。 中共黨魁習近平自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後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成為最高領導人以來,“特別關注中國國家安全問題”[10]。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國家安全在各領域的重要性[11]。 顯然,中共23條的通過意味著已經在大陸層出不窮的“煽顛罪”很快也會在香港蔓延。而所謂的“煽顛罪”可以被中共隨意濫用,比如,人們若發表自己的政治見解強調自由人權,就會與中共的所謂“國家安全問題”掛鉤而隨時均可能被捕。 中共香港23條 第三章罪行和处罚 第一节分裂国家罪 第二节,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三节 恐怖活动罪 第四节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三章、第二節的第三項說, (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 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可見,中共對香港人民的定罪是隨意的,暗地裡進行的,並且,香港本地的如何机构、组织和个人 都無權過問!所謂的23條就是這樣的一個東西! 海外港人組織的全球反23條集會地點有: 2024年3月23日全球反23條集會 倫敦 下午2時半 英國外交部 … Continue reading 支持香港人民的自由人權,抗議習近平集團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二十三條